擦窗機各機構工作速度應符合以下要求,其誤差不大于設計值的±5%。
1、回轉速度不大于15m/min。
2、變幅速度不大于20m/min。
3、升降速度不大于20m/min。
4、行走速度不大于15m/min。
5、 擦窗機的吊船四周應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,護欄應設有腹桿。護欄位置靠建筑物側不應低于0.8m,其他部位則不低于1.1m,護欄應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荷載。護欄下部四周應設有高度不小于150mm的擋板,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大于5mm。
6、擦窗機在額定載重量下工作時,操作人員耳邊的噪聲不應大于85dB(A),機外噪聲不大于80dB(A)。
7、擦窗機的試驗按整機工作次數3000次為合格標準,工作時由吊船的升降、臂架變幅、回轉、臺車行走等動作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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